歐盟執委會於8月18日頒布(EU)2021/1471號規章,主要更新以下要點:限制水產動物疾病影響的國家防範措施、限制來自第三國家(或領土、地區)進口歐盟的動物及貨品的影響。
授權法案的內容
本規章修正了第(EU)2020/2235、 2020/2236號規章書寫上的錯誤及補充遺漏的資訊:
因應法規修訂等因素,本法規修改了衛生證明樣張等官方證書內容,鑑於第三國輸銷歐盟衛生證明係由歐方修訂並經TRACES系統列印發證,建議我國持續觀察歐盟後續是否有無最新修法通知。